9月25-26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新余组织召开《江西省先进制造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场宣贯活动,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绍丽出席。期间,《条例》宣贯组深入新余高新区、分宜工业园区部分重点工业企业开展了入园入企送法活动,上门宣讲《条例》,帮助企业知法、懂法、用法,更好发挥《条例》对促进江西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作用。
《条例》现场宣贯会对《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和内容实质作了全面详细的解读。《条例》是江西省首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综合性法规,对江西来说具有非同一般的重要意义。出台实施《条例》,是江西发展所需、工业实际所要。奋战新时代新征程,加快推动江西迈向制造业强省,持续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提供强劲坚实支撑,加之制造业又是高度市场化的领域,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尤为迫切、更为重要。近年来,江西省围绕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制定落实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并在实践中形成了具有江西特色的经验和做法,如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创新产业链链长制、推广首席质量官制度、培育优质企业等。同时,江西省制造业在实力能级、技术创新、质量品牌、产业生态等方面还存在不少短板,亟需加强制度供给。《条例》的出台和实施,旨在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工业化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制造业强省的部署要求,加强先进制造业的法规制度设计引领,为促进江西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夯实法治保障。
《条例》的内容实质,既贯彻了中央决策部署,又体现了一定的江西特色。一是立法理念与立法技术的创新。采用倡导性规范的立法技术,做到规定的条款内容能够真正解决问题。二是内容结构与内容实质的创新。坚持从江西先进制造业发展实际和需求出发,聚焦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必需的资源要素。三是先进制造业发展范畴的界定。《条例》没有直接定义“先进制造业”,但明确了江西省先进制造业的发展重点范畴。四是彰显江西制造业发展特色。《条例》明确先进制造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衔接,固化江西省在促进制造业发展中的经验实践。
会议邀请了省政府研究室原二级巡视员朱希文作了《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撑构筑现代化产业体系》专题解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综合处、法规处相关负责同志,新余市发改、科技、商务、财政、市场监管、国土资源、人社、国资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新余市、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和园区有关同志,部分制造业企业代表和南昌航空大学课题组相关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