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企业〔202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现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6年1月4日
优质中小企业是指在产品、技术、工艺、管理、模式等方面创新能力强、专注细分市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包括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研发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骨干力量;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位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优,是优质中小企业的中坚力量。
本办法自2026 年4月1日起实施。原《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 中涉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相关条款和认定标准同时废止。在本办法实施前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继续有效,有效期到期后自动失效,失效后按本办法重新认定或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