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团体标准《智能体工厂质量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规范》立项的公告
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工智能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对团体标准
《智能体工厂质量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规范》进行立项审查,宁波数能科技有限公司、超创数能科技有限公司、烟台国团标准化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所申报的该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参与研制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山东省人工智能协会团体标准研制工作要求及标委会专家意见,尽快组织标准研制,强化研制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按期完成标准研制任务。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5日内将意见书面反馈至山东省人工智能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侯广尧
电 话:15665703098/0531-82679069
邮 箱:hougy@sdwlw.org.cn
山东省人工智能协会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