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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强标落地!智能网联汽车时空数据“红线”划定,2027年10月起实施

2026年10月29日 08:31:01 人气: 2435 来源: 自然资源部
  强制性国家标准《智能网联汽车时空数据安全处理基本要求》(GB 48319-2026)获批发布,将于202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面向智能网联汽车时空数据领域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填补了行业刚性标准空白,为智能网联汽车时空数据合规治理提供了统一的法定依据。
 
  同步发布的,还有另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智能网联汽车时空数据传感系统安全基本要求》(GB 48320-2026)。两项标准一管"数据"、一管"系统",共同覆盖智能网联汽车时空数据从收集、存储到传输的全链条,为产业链立起统一、可检测、可执行的安全基线。
 
  标准速览
 
  为什么此时出台?
 
  智能网联汽车在规模化上路进程中,车载摄像头、激光雷达等传感系统持续采集大量带有时间空间属性的地理信息。这些数据既是支撑自动驾驶技术迭代的核心生产要素,也因涉及地理信息安全而具有高度敏感性。
 
  此前行业在"采什么、怎么处理、能否存储传输"等环节缺乏统一刚性要求,各企业处理方式不一,既埋隐患又抬高合规成本。国家安全部门曾披露的境外企业借汽车智能驾驶研究掩护非法开展地理信息测绘的案例,更凸显了时空数据管控的紧迫性。
 
  三项标志性成果,逐条看
 
  ① 五类数据,分类界定
 
  标准首次明确界定 位置类、点云类、影像类、惯导类、构图类 五类时空数据定义,并细化各类数据适配的自动驾驶应用场景。此前"采什么算测绘数据"的模糊地带被厘清,车企和图商有了清晰的判断依据。
 
  其中,位置类数据和构图类数据在存储和向车外传输前,须按照国家认定的地理信息保密处理技术完成处理。
 
  ② 从"定性约束"走向"定量管控"
 
  针对点云、构图等高敏感数据,标准设定了连续覆盖里程、累计覆盖里程等可核验、可落地的量化限值:
 
  这意味着合规论证从"一事一议"变为"对照执行",检测和监管都有了可操作的数字依据。
 
  ③ 明确禁止存储、传输的数据类别
 
  标准列明禁止存储、传输的数据类别,清晰界定地理信息安全红线与产业创新边界:
 
  存储环节:车端不应存储涉及军事禁区、国家安全等要害部门等特定目标的构图类数据,也不应存储分辨率高于30′×30′、精度优于±7毫伽的重力异常数据和磁力数据;
 
  传输环节:向车外传输的数据不得包含特定目标的构图类数据和惯导类数据,不应向路侧单元、其他车辆等移动终端传输点云类、影像类数据;
 
  传输目的地:应在中国境内,且符合国家数据安全相关法规。
 
  过渡期怎么安排?
 
  考虑到产业调整需要,标准自发布至实施设有 12个月过渡期,并区分存量与增量车型:
 
  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标准实施之日(2027年10月1日)起执行;
 
  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标准实施之日起第25个月开始执行。
 
  对行业意味着什么
 
  对图商与车企:合规不确定性降低。守规矩的企业不必再因标准模糊而畏缩不前,合规成本从"各自摸索"转为"按标执行"。作为参编单位之一,四维图新方面表示,两项标准为产业链提供了统一、可检测、可执行的安全基线,让车企"有章可循、监管有据可依"。
 
  对路侧设备商与系统集成商:该标准与《"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地理信息安全防控建设指南(试行)》形成配套,参与试点的项目方需同步对照评估数据流转方案。
 
  对监管部门:可检测、可执行的量化指标,使监管从"事后追责"前移至"过程可核验"。
 
  这不是一个孤立的文件
 
  围绕时空数据全生命周期管控,自然资源部已形成多层次配套:
 
  试点前置:《"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地理信息安全防控建设指南(试行)》
 
  地图审查:《高级辅助驾驶电子地图审查要求》《公开实景地图技术要求》两项国家标准
 
  审查与评估:《智能网联汽车时空数据安全审查基本要求》《智能汽车时空数据安全风险评估要求》等行业标准在研
 
  标准与配套制度相互衔接,构建起覆盖试点应用、地图审查、数据监管、风险评估的全链条制度矩阵。对企业而言,需要以"体系合规"而非"单点达标"的思路去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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